服务承诺制度

、实行工作公开制,严格按章办事。公开办事制度、程序、岗位人员职责等,对教学任务书发放、教师课酬审核、重点课程建设、教学成果评审、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、学生考试成绩的登录与管理、学历证书的颁发、招生录取、转专业等工作,自觉接受监督。教务处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章办事,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不当行为。

、实行限期办结制度。在审批、审核、备案事项符合政策、材料完备、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有关科室要在规定和承诺的期限内办理完结。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有关政策、办理程序和要求,能一次性办理的应及时办理,需几个工作日办理的应予受理,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,应耐心做好解释、说明工作,不准敷衍搪塞、推诿扯皮。

3、实行首问责任制度。在受理服务对象来人、来电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,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事项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,要认真解答,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或对所问事项不清楚的,要主动与有关科室或有关人员联系,并告知服务对象要去的科室位置及电话。对需转交有关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,应及时转交,不得延误

4、实行失职追究制。教务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,违反有关规定,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承诺者,将根据学校规定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;致使国家、集体和师生的利益遭受损害的,按照其损害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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